2025年8月11日,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相关介绍如下:背景: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是其基础配套行政法规,是增值税法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6章57条内容。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具体亮点: 细化税制要素:进一步解释了应税交易中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明确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对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解释等。 明确税率相关范围及规则: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明确适用零税率的相关范围,细化一项应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时的适用规则。 规范应纳税额计算:明确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规定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的扣减方法,对价外费用、核定销售额、非正常损失项目等进行细化明确等。 优化税收政策:遵循增值税征抵一致原理,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非应税交易的货物等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不动产等长期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进行优化,混合使用的原值超过500万元的长期资产的进项税可在购进时全额抵扣,后续再逐年调整。 细化税收优惠与征管:明确了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等违规情形作出规范。同时,对增值税法征收管理相关条款进行细化规定,统一和明确新的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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