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9日,ST新潮(600777.SH)发布关于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反对、0票同意、0票弃权否决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事件背景:ST新潮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若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股东提议:6月19日,ST新潮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这6名股东合计持股超10%,他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其中4名股东提出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提案。据悉,该提案获得了ST新潮新任大股东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伊泰煤炭于2025年5月完成对ST新潮50.10%股权的要约收购,耗资115.84亿元成为控股股东,但未获董事会席位,无法介入公司核心决策。董事会否决理由:ST新潮董事会认为,提请召集人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但本次提请召集人未这样做,而是由部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提案不构成有效提案,依法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依法拒绝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管工作函情况:此次监管工作函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上交所发出该函旨在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与透明度,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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